一、依據本校106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9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錄取情形: 代理專任輔導教師(侍親留職停薪代理實缺),正取:郭姿妘。
三、錄取人員請於107年05月01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前,
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學校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四、本次招考後,代理專任輔導教師(侍親留職停薪代理實缺)錄取名額已達公告缺額數,不再受理報名。
五、公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