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3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150202560號 |
| 附件: | 115總檢討會會議紀錄 (376550000A_1150202560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工作總檢討會」會議紀錄1份,請加強宣導116學年度相關升學資訊,並協助有意報考學生辦理報名事宜,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11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總召學校115年10月12日新北新高教字第1159658934號函辦理。 |
| 二、 | 為維護本縣學生多元適性升學權益,請貴校轉知校內升學輔導及報名業務承辦人員、九年級導師與藝術領域教師,並向有意報考音樂、美術、舞蹈及戲劇等藝術才能班之學生及家長加強宣導,包含報考本縣及外縣市學校之相關資訊。 |
| 三、 | 請協助學生留意下列事項: |
| (一) | 依附件實施計畫,報名學生不受免試就學區限制,惟僅能向一區(校)報名術科測驗及申請分發;報考前請詳閱所選類別、分區或獨立招生學校之簡章規定。 |
| (二) | 術科測驗報名與後續分發報名分階段辦理,完成術科測驗不等同完成分發報名,請協助學生掌握各階段報名、繳件、志願選填及報到期限。 |
| (三) | 有意循「以競賽表現入學」管道報考者,請另行確認競賽資格、證明文件及報名程序。 |
| (四) | 各招生學校之國中教育會考錄取門檻、術科測驗內容、鑑定及錄取條件等,請依116學年度正式招生簡章確認,勿逕沿用前一學年度規定。 |
| 四、 | 依附件所列116學年度作業日程表,重要期程摘述如下,供預先規劃: |
| (一) | 簡章公告:116年1月4日。 |
| (二) | 術科測驗線上報名暨郵寄繳件:116年2月22日至3月8日。 |
| (三) | 以競賽表現入學線上報名暨郵寄繳件:116年3月18日至3月26日。 |
| (四) | 術科測驗:音樂班、舞蹈班為116年4月10日至4月12日;美術班、戲劇班為116年4月17日至4月18日。 |
| (五) | 分發報名暨郵寄繳件:116年6月4日至6月11日。 |
| (六) | 分發志願選填暨郵寄繳件:116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
| (七) | 分發放榜及報到:116年7月6日放榜、7月7日報到。上開日程及各類各區、獨立招生學校之實際辦理方式,仍以正式招生簡章及後續公告為準。 |
| 五、 | 請貴校透過校網、班級宣導或升學輔導活動等方式提供相關資訊,並持續協助有意報考學生完成各階段作業;分發及志願選填期間如已辦理畢業,仍請提供必要之聯繫與報名協助。 |
| 六、 | 國中端辦理術科測驗及聯合分發報名業務之工作費,請依總召學校後續公告之申請及核撥方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