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2日 |
| 發文字號: | 府文圖字第1150195399號 |
| 主旨: | 轉知文化部「第48次中小學生讀物選介」獲選書單,詳如說明,敬請協助推廣,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文化部115年10月1日文版字第11530249621號函辦理。 |
| 二、 | 文化部每年辦理「中小學生讀物選介」,由專業評審評選出數百種推薦書籍,本年度(第48次)獲選書單、評選報告及評選標準業已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book.moc.gov.tw ),作為選購或閱讀推廣之參考。 |
| 三、 | 為擴大推廣效益,請鼓勵所屬單位踴躍參與辦理獲選書展,歡迎至活動網站「選書指南」-「獲選標章」頁面,申請宣傳用文宣電子檔,或洽客服信箱:book.service@moc.gov.tw索取。 |
| 四、 | 為共同推廣閱讀風氣,貴校/貴公所於辦理書展、講座等閱讀推廣活動時,請於合乎場地規範之前提下,以適當方式協助書籍之推廣銷售,不宜逕予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