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6月1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102903號 |
| 附件: | 教育部函、劃定結果一覽表 (376550000A_1150102903_ATTACH1.pdf、376550000A_1150102903_ATTACH2.pdf) |
| 主旨: | 有關「11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劃 定範圍,詳如附件,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402394號函辦 理。 |
| 二、 | 旨揭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本縣就學區仍與 115學年度規劃相同。 |
| 三、 | 貴校若有應屆畢業生欲參加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者,請依 116年度變更就學區資訊平台之規定辦理,並提供學生與家長相關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