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月20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015497B號 |
| 附件: | 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376550000A_1150015497B_ATTACH1.pdf、376550000A_1150015497B_ATTACH2.pdf) |
| 主旨: | 「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業經本府中華民國115年1月20日府教學字第1150015497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