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213462B號 |
| 附件: | 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 (376550000A_1140213462B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1份,自115學年度起實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114年10月20日召開之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調整審議會議決議暨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 二、 | 旨揭學區劃分表調整說明如下: |
| (一) | 吉安鄉北昌村調整劃分為北昌村及吉昌村,並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國風國中與自強國中(同為自由學區)、北昌國小學區新增吉昌村。 |
| (二) | 瑞穗鄉瑞美村3-9鄰、18-20鄰調整為瑞美國小與瑞穗國小自由學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