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8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140168855號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以下簡稱陽光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申請相關簡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陽光基金會114年8月22日陽社字第1140000427號函辦理。 |
二、 | 陽光基金會以以提升顏損及燒傷者之生活品質與自我價值,促進健康、安全及平權的社會環境為宗旨。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傷之學子努力向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 |
三、 | 本年度獎助學金申請從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相關簡章請參閱本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網址為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 。 |
四、 | 申請方式:「陽光獎助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陽光獎」、「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則採紙本郵寄申請,隨函檢附申請簡章4份、申請書2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