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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教務處 | 2017-11-30 | 點閱數: 1108

一、申請資格:

1. 凡居住漁村,且父、母中有一人具有漁會會員資格之就讀國內公私立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原住民學生。

2. 國中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0分以上。

二、獎學金額:5,000元整。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表1份。

2. 前學年成績單。

3. 足資證明具原住民身份註記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 父、母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資格之證明1份。

5. 自傳(600字)1份。

6. 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為加分項目,請儘量提供)。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6年12月15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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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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