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097317號 |
| 主旨: | 有關「114學年度花蓮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報名乙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花蓮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114年5月13日花農學字第1140300014號函。 |
| 二、 | 各國中集體報名時間為:114年5月22日星期四至114年5月23日星期五止(詳見簡章第2頁報名日期時間),由各國中向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辦理集體報名(詳見簡章第2-3頁各項準備文件及繳費等相關規定)。 |
| 三、 | 依簡章載列,非應屆生可回原畢業國中參加集體報名,亦可自行個別報名,煩請各國中惠予學生必要之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