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江瓊紋 電話:03-8462860#580 電子信箱:happy11123200@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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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0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3019504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09000000E_1132403362D_senddoc6_prin、A09000000E_1132403362D_senddoc6_Attach、A09000000E_1132403362D_senddoc6_Attach (376550000A_1130195046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195046_ATTACH2.pdf、376550000A_1130195046_ATTACH3.odt) |
主旨: | 「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336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0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3362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小姐,電話:(02)7736-6812。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