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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獎助學金 | 2024-09-20 | 點閱數: 140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函

 

地址: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六二號
承辦人:黃鈴喬
電話:03-812116
電子信箱:xiulin0021@nt.shlin.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 秀鄉圖字第1130025009M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花蓮縣秀林鄉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類組發放金額及申請條件、個人資料提供書面同意書FOR學校、個人資料提供書面同意書填寫範例、國中小推薦名單及印領清冊 (376556100A_1130025009M_ATTACH1.pdf、376556100A_1130025009M_ATTACH2.pdf、376556100A_1130025009M_ATTACH3.pdf、376556100A_1130025009M_ATTACH4.pdf、376556100A_1130025009M_ATTACH5.pdf)

 

主旨: 有關「113年秀林鄉優秀學生獎助學金」一案,惠請貴校協助受理作業並提供受獎名單及印領清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3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二、 旨案各類別組所檢附文件如下:
(一) 低收入戶組:低收入戶證明(此項不包含中低收入戶)、戶籍謄本(需三個月內)或戶口名簿(須為新式並有詳細記事)。
(二) 身心障礙組:申請人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戶籍謄本(需三個月內)或戶口名簿(須為新式並有詳細記事)。
(三) 單親家庭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四) 學業優秀組: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三、 前項印領清冊及相關表件請於113年10月18日(五)前函覆本所,另印領清冊電子檔煩請郵件信箱(xiulin0021@nt.shlin.gov.tw)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四、 各校申請案件請依前揭四項組別及本所分配之申請數量總額內逕行調配提送。
五、 今年除了學業優秀組外,其餘特殊身分組別不須檢附成績單,再煩請承辦老師們注意。
六、 隨文檢附申請要點、各校名額分配表及印領清冊各一份。

 

正本: 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副本: 本所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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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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