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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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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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301700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09000000E_1132402888B_senddoc12_prin、A09000000E_1132402888B_senddoc12_Attach、A09000000E_1132402888B_senddoc12_Attach (376550000A_1130170081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170081_ATTACH2.odt、376550000A_1130170081_ATTACH3.pdf)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2888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
二、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小姐,電話:(02)7736-6812。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