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113年7月22日 臺教文(三)字第1130071313A號函辦理。
二、請家長配合辦理
(一)針對學校在學生與留遊學服務業者簽訂留學及海外旅遊 學習契約,應留意該業者是否為經本部契約查核合格業者
及契約是否符合「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 不得記載事項」,及「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 得記
載事項」之規定。
(二)請至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下稱萬花筒)網 站(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首頁之「海 外
【留學、遊學】安全與權益」點選「業者契約查核結 果」查詢合格業者,及「海外【留學、遊學】指南」之
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前述規定辦理。
(三)為維護學生赴國外留遊學之安全,教育部於萬花筒網站發 布電子報,加強宣導並鼓勵學生及家長參閱各期電
子報內容,如於113年5月發布之「簽約前查詢契約查核結 果及早避免留遊學風險」,即為有關簽約前應注意
事 項;113年7月發布之「修正留學應記載事項安全留學兼 顧個資保護」,為傳達本部於113年6月13日修正
發布 《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 事項第7點修正規定,請民眾留意與留遊學服務
業者簽約 時應仔細閱讀簽約條款,並向對方詢問清楚個人資料的 使用和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