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天宮急難濟助
一、條件: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二、種類:家庭急難濟助、學生急難濟助、醫療急難濟助、特殊個案。
詳情請參閱附件,有需要申請者,請洽教務行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