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6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限未享有公費生。認定標準請詳閱說明。
二、助學金額:每名5000元。
三、檢具之證明文件:申請書、受災證明、切結書。
四、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06年10月3日。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