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6月30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124126號 |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相關資料1份,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6月24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57763號函辦理。 |
| 二、 | 如果旨揭獎勵學金有疑義,請逕洽該會詢問(電話:02-23319494)。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