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江瓊紋 電話:03-8462860#580 電子信箱:happy11123200@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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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3010067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095G0000Q113180024900_prin、A095G0000Q113180024900-、A095G0000Q113180024900- (376550000A_1130100679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100679_ATTACH2.pdf、376550000A_1130100679_ATTACH3.pdf) |
主旨: | 檢送國立臺北大學辦理「全民閩南語能力認證暑期輔導班」課程,請學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113年5月22日北大進字第1131800249號函辦理暨本土語文教育實施要點第五點:學校辦理各領域教師甄選,應優先考量聘任通過閩南語與客語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語言認證之合格教師,並安排其教授本土語文課程。 |
二、 | 為推展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同時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語言能力,本校特開設閩南語能力認證暑期輔導班,本班適合0基礎的您,透過手把手教學,讓您不再獨自奮戰,從容應試取得閩南語中高級(B2)認證。 |
三、 | 上課地點:本校民生校區(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段67號)。 |
四、 | 上課方式:遠距及實體同步(報名時請備註遠距或實體)。 |
五、 | 課程時間與資訊請上網查詢:https://dce.ntpu.edu.tw/list.php?p=2306 。 |
六、 | 對於課程有疑問請洽詢承辦人,聯絡資訊如下:行政專員 黃鈞琳 02-2502-4654轉18405。 |
七、 | 檢附「全民閩南語能力認證暑期輔導班」招生簡章及報名表請參閱。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