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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獎助學金 | 2024-03-28 | 點閱數: 72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函

 

地址: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六二號
承辦人:王文娟
電話:03-8612116轉705
傳真:03-8610799
電子信箱:shlin392@nt.shlin.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 秀鄉文字第113000747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花蓮縣秀林鄉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花蓮縣秀林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申請表件 (376556100A_1130007477_ATTACH1.pdf、376556100A_1130007477_ATTACH2.pdf)

 

主旨: 檢陳本所辦理「花蓮縣秀林鄉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請貴單位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秀林鄉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辦理。
二、 獎勵對象:設籍本鄉 4 個月(含)以上且參加認證通過合格之原住民。
三、 申請期限及程序:
(一) 申請期限:1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二) 申請地點:
1、 非具下述學生身分之一般民眾:向本鄉各村辦公處或本所文化觀光課提出申請。
2、 學生(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之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四、 不予獎勵之情形如下:
(一) 就同一等級認證,曾經受有補助或獎勵。
(二) 已通過較高等級認證,其後以較低等級認證申請本獎勵。
(三) 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之證明文件。
(四) 已獲本所或其他機關相同性質獎勵或補助。
五、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所年度預算支應,惟當年度預算用罄時,本所將公告停止受理。
六、 旨揭要點及其申請表件電子檔案請至本所官網(https://www.shlin.gov.tw/ )「資訊公開」之「自治法規」下載。

 

正本: 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副本: 本所文化觀光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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