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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管理員 - 教務處 | 2024-01-09 | 點閱數: 192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馨文
電話:03-8462860#232
電子信箱:elsa0124@gmail.com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00279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85150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爰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8日、19日辦理,112學年度國中3年級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113年3月7日至9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國中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四、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 )之「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五、 請貴校校長、主任及教師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 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正本: 本縣各公私立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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