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花蓮縣秀林鄉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個人申請者需塡具申請表乙份+同意書乙份+成績單105學年上下學期乙份,並按申請組別需要,檢附下列文件:
組別如下:每人只能申請一種,若同時是低收又單親,請申請單親。低收限額30人。
(一)一般低收入戶組: 個人戶籍謄本乙份(不可全戶) ,效期三個月內、繳交低收入戶証明正本(鄉公所核發)。
(二)身心障礙組: 個人戶籍謄本乙份(不可全戶),效期三個月內、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政府核發)。
(三)單親家庭組: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效期三個月內。
(四)學業優秀組:前一學年成績達80分以上,個人戶籍謄本乙份(不可全戶),效期三個月內。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06年9月27日。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