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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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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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201799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函文 (376550000A_1120179918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文化部第45次「中小學生讀物選介」獲選書單,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文化部112年9月4日文版字第11230228671號函辦理。 |
二、 | 文化部每年辦理「中小學生讀物選介」,由專業評審評選出超過600種推薦書籍,本年度(第45次)獲選書單、評選報告及評選標準業已公布於活動網站( http://book.moc.gov.tw ),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作為選購或閱讀推廣之參考。 |
三、 | 為擴大推廣效益,請鼓勵前述單位踴躍參與辦理獲選書展或布置獲選讀物專區,參與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如有意參與推廣者,歡迎於112年9月15日前至活動網站「本次獲選書單」-「宣傳資源」頁面,填寫調查表申請宣傳用電子檔及實體布展用品(數量有限,贈完為止)。 |
(二) | 文化部另將致送參與之各級學校本次獲選部分圖書作為推廣使用(限填寫調查表申請之前30所學校),確認獲贈圖書者,應於112年11月17日前回傳成果至活動信箱(book.service@moc.gov.tw): |
1、 | 約200字之推廣方式及效益描述。 |
2、 | 2-3張布展照片。 |
四、 | 為共同推廣閱讀風氣,請學校於辦理書展、講座等閱讀推廣活動時,請於合乎場地規範之前提下,以適當方式協助書籍之推廣銷售,不宜逕予禁止。 |
五、 | 隨文檢附函文1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