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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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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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12014931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門檻調整一案,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有意報考藝術才能班之學生,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灣南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112年7月25日南音甄分字第1120200194號函、臺灣北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舞蹈班特色招生甄 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112年7月27日112北舞甄發字第1126008145號函及臺灣北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舞蹈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112年7月27日112北舞甄發字第1123000002號函辦理。 |
二、 | 臺灣南區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高雄市立高雄中學調整其音樂班入學國中教育 會考門檻:國文、英語、數學、社會須達基礎,寫作達四 級分,其中國文、英文須達B+(註:依113學年度簡章公告 為主)。 |
三、 | 臺灣北區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舞蹈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國文、英語均需達基礎等級, 其中國文或英語需達B+,寫作達四級分。實際門檻仍以該學年度簡章為主。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學(除南平中學外)、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