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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教務處 | 2022-12-28 | 點閱數: 155
  • 依據花蓮縣 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 認證資格:
    1. 年滿 20 歲以上之本國國民,並持有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2. 年滿 20 歲以上之本國國民,並持有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
    3. 原住民族語: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者。
    4. 持有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級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得參加本教學專業培訓,惟需於取得 1~3 項所規定之合格證書,向本府教育處換發本土語文支援工作人員證書後,始具備擔任「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
  • 認證辦法:請詳參實施計畫
  •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 16 時止。
  • 送件方式:郵寄或親送
    1. 地址: 973 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 3 段 662 號
    2. 收件人: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 黃懷萱主任
  • 研習時間: 112 年 2/11(六)、 2/12 (日)、 2/19 (日)、 2/25 (六)、 2/26 (日)共 5 天, 研習課程請假逾 2 小時以上者僅發給研習時數證明,不發給培訓證書。
  • 研習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中
  • 本案聯絡人:
    1. 秀林國小校長 鍾蕙伃,聯絡電話: 0932-050941 。
    2. 吉安國中教務主任黃懷萱,聯絡電話: 03-8523136 (分機 102 ),電子信箱: shiuan1030@hotmail.com
  • 檢附計畫書(含課表及報名表)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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