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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教務處 | 2022-11-24 | 點閱數: 132
  •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46917號函暨「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勵要點」辦理。
  •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教育部於111年起辦理旨揭計畫,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1. 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2. 推薦、報名方式及時程:
      1. 推薦、報名方式:由推薦單位主動舉薦,或由有意願之被推薦者向推薦單位申請。
      2. 推薦、報名時程:推薦單位彙整推薦報名資料以公文函送至本府統一受理,並由本府辦理初審後於112年4月14日(週五)前將通過初審之報名資料,以公文函送至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
    3. 評選方式:獎勵對象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由各本府辦理書面審查(初審),並由教育部組成委員會辦理決選審查事宜,決選名額以10名為原則。
    4. 獎勵內容:獎勵名額個人組10名、團體組10名,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由本部公開表揚,獲獎名單公布於CIRN本土教育資源網。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 唐先生,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72,電子信箱saber1032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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