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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教務處 | 2022-04-23 | 點閱數: 28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魯木‧伊木伊
電話:03-8462860#580
傳真:03-8572660
電子信箱:lomod@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1006901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函、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海報 (1110069015_ATTACH1.pdf 1110069015_ATTACH2.pdf)
 
主旨: 請貴單位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考教育部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1754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 旨揭考試今年首次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1年8月6日(星期六)進行測驗;B、C卷訂於8月7日(星期日)進行測驗。惟考試形式並未改變,仍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 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5月6日下午5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五、 請協助轉知師生等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請惠予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六、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踴躍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1年7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11年7月中旬統一寄送。
七、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八、 為鼓勵民眾參加閩語認證,請各單位轉知含社區大學踴躍報考。
九、 檢附活動海報1份請轉貼宣傳。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副本: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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