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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管理員 - 教務處 | 2022-04-20 | 點閱數: 291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魯木‧伊木伊
電話:03-8462860#580
傳真:03-8572660
電子信箱:lomod@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1008060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函、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防疫措施處理原則、111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考區名稱 (1110080606_ATTACH1.pdf 1110080606_ATTACH2.pdf 1110080606_ATTACH3.pdf)
 
主旨: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111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防疫措施處理原則一案,請貴校(試場)學校依內容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4月15日原語認字第1110001003號函辦理。
二、 旨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措施及確保考生健康,訂定防疫措施處理原則。
三、 檢送防疫措施處理原則1份(附件1),請貴校依處理原則辦理防疫工作。
 
正本: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萬榮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豐濱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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