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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獎助學金 | 2022-02-18 | 點閱數: 344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34463號
附件: 獎學金要點及年度計畫 (1110034463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 學金申辦一案,請貴校確依說明事項落實初審,申請資料不 齊全、申請書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或逾 期申請者,概不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16326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依照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免備文寄(送)達本府教育處,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案請於111年3月10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二) 才藝優秀獎學金(含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及團體賽特 殊才藝獎學金):由各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核後於111年4 月15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個人及團 體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三) 為鼓勵優秀傑出學生,若符合學業及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資 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三、 依110學年度第1學期各校報送之錯誤態樣,請確實檢視並依規定辦理以下事項:
(一) 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之表件:
1、 申請書:表中「申請人」欄位請申請學生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明文件: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 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如為低收入戶者另檢附111 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3、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及獎懲紀錄,國小如無獎懲紀錄則免附(請確依規定審核學生成績是否符合申請門檻)。
4、 學校申請合格名冊:本表除檢附紙本外,電子檔「Word 檔」請傳送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s9946061@hlc.edu.tw。
(二) 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表件:
1、 申請書:表中「申請人」欄位請申請學生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明文件: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 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3、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國小如無獎懲紀錄則免附。
4、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0年4月16日 至111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 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5、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0年4月16日至 111年4月15日參加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6、 競賽手冊(為利複審,個人及團體皆須檢附)。
7、 學校申請合格名冊:本表除檢附紙本外,電子檔「Word檔」請傳送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s9946061@hlc.edu.tw。
(三) 所需檢附之各項文件(含身分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成績 證明、獎懲紀錄、獲獎獎狀或其他獲獎證明、競賽手冊… 等),如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學校承辦人職 章」。
(四) 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 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110學年度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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