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100218245號 |
附件: | 招生簡章、重要日程表 (1100218245_ATTACH1.pdf 1100218245_ATTACH2.pdf)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1學年度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招生訊息,請貴校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招生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 |
二、 | 報考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學或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部畢業者(含應屆)、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校結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且符合報考年齡。 |
三、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通訊報名,報名時間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2月18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本招生簡章不販售,另於網路免費提供簡章下載,歡迎直接下載使用。詳細資訊請至該校「招生資訊網」查詢,網址 https://admissionex.tnua.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