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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教務處 | 2021-10-29 | 點閱數: 403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 府教設字第1100216392G號
   
主旨: 有關本府辦理花蓮縣智慧校園「智慧圖書管理系統」及「智慧保健管理系統」建置案,為發放本縣國中小數位學生證,請貴校配合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智慧校園「智慧圖書管理系統」及「智慧保健管理系統」建置案辦理。
二、 本府自110學年度開始配合「花蓮縣智慧校園智慧圖書及智慧保健管理系統」,專案發行之悠遊卡數位學生證,陸續換發全縣國中及國小學生,以推動教務行政自動化,數位學生證是將學生證印刷在悠遊卡上,外觀看起來就如同一般傳統學生識別證,目前上面除有本縣專屬專業設計圖稿另加印有學生之姓名及學校代碼等資料,可當學生證及學校借書證使用,而數位學生證本身與市面悠遊卡具相同功能,經儲值後即可使用,讓學生可以一卡在手,暢行無阻。數位學生證上除了正面所印刷之學生姓名資料外,卡片內之晶片並未儲存學生基本資料,即使遺失,也不會有個人資料外洩之問題,學生可安心使用。
三、 請貴校協助將「數位學生證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並填具附件1「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書」,彙整後紙本留校備查,並將附件1「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書」轉存PDF電子檔依班級列表壓縮後函送本府教育處。
四、 另旨案國中小數位學生證(109學年度國小1至5年級、國中7至8年級)業已製作完成,請貴校依附件2「製作數位學生證之學生名單資料彙整表」確認學生資料,並依所繳交家長同意書勾選項目勾選,若有學生轉至他校或由他校轉入(如附件3他校轉入學生名單資料彙整表),請務必填寫,俾利後續寄送作業。
五、 另為製作110學年度國中小新生數位學生證,業已抓取「校務行政系統」學籍管理模組內學生相關資料,為求資料之準確性,請貴校依附件4確認110學年度之國小一年級新生及國中七年級新生資料,並依所繳交家長同意書勾選項目勾選,若有學生轉至他校或由他校轉入(如附件3他校轉入學生名單資料彙整表),請務必填寫,俾利後續印製及寄送作業。
六、 附件1、附件2、附件3及附件4請務必於110年11月8日前彙整後函送本處,俾利後續作業。
七、 為避免每位學生使用首張數位學生證因保管不當遺失,請學校於110學年度上學期先行保管協助學生使用,俟建立及培養學生自主管理及負責卡片之態度後再行發給學生。
八、 檢附數位學生證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及家長同意書(附件1)及附件2至4供參(密碼學校代碼);另公文附件只能用PDF檔,為利貴校後續作業,可與承辦人聯絡提供excel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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