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00188933號 |
主旨: | 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稱原委會)提供各教育階段「推薦書單」及「涉原住民族教育議題選書原則」,請貴校選購書籍或補充教材參考,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06605號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8月19日原民教字第1100046944號函辦理。 |
二、 | 原委會提供涉原住民族教育議題選書原則如下: |
(一) | 書籍內容避免對原住民族有任何形式的偏見與歧視字眼。 |
(二) | 書籍內容應有助於學生對於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之認識與理解。 |
(三) | 書籍內容涉及原住民族議題之正確性如有疑慮,建議可協同校內族語教師及本縣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共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