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1001(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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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9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00177311號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自110年9月10日起至110年10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貴校惠予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0年8月31日賑基字第0001100077號函辦理。 |
二、 | 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余信貞小姐(聯絡電話:02-89127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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