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110年暑期運動團隊返校訓練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計畫
壹、前言
一、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自110年7月27日起降為二級警
戒,故開放本校運動團隊返校訓練,以提供學生暑期正當枝休閒活動,
並延續運動人才之培養。
二、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6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三、依據本校110年球類運動代表隊計畫、109學年度中等學校足球聯賽補
助計畫辦理。
貳、訓練條件
一、人員管制:
(一)參訓人員計有學生活動組長張致瑋老師、足球教練陳雅惠教練、足
球教練林凱玲教練籃球隊教練葉威伸老師,參訓學生造冊管理。
(二)使用場地以室內20人、室外40人為限,並注意不同運動團隊不互
相干擾。
二、健康管理:
(一)師長與教練依規定至少施打第一劑疫苗,施打疫苗未達二星期者,
每三天進行一次快篩測試。
(二)每日量測體溫,額溫低於37.5℃才可進入校園練球。
(三)參訓人員應準備口罩、水杯,使用教室之座位設置隔板。
(四)遠道同學依規定暫不提供住宿,並且為了降低在交通路途之感染風
險,由學校安排交通車(如固定之計程車)接送。
三、在校期間衛生行為:
(一)加強衛教宣導:
1 .加強勤洗手、戴口罩、量體溫等相關防疫措施之宣導。
2 .並發放家長同意書,告知相關防疫措施。
(二)健康監測:
1 .注意參訓師生之體溫、健康情形(有無咳嗽、嗅味覺是否正常)。
2 .教練按時進行快篩等。
(三)環境衛生:
1 .訓練場地、使用之教室定時打掃,相關之球具與器材也定時清潔。
2 .每日落實學校廁所、盥洗空間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 人員使用情
形提升清潔消毒頻率。
參、出現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
一、訓練人員或學生如有肺炎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 嗅覺味覺異常或
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感染症狀,應安 排儘速就醫;就醫時,務必主動
告知醫師相關 TOCC, 以提供醫師及時診斷通報。
二、知悉或發現有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結果陽性者,應於24小時內通報
地方主管機關。
三、請聯繫衛生局或撥打 1922,依指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或返家等
候,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四、疑似病例依指示送醫或返家前,學校應協助暫時安排 於校內指定之獨
立隔離空間。
五、前項獨立隔離空間於疑似病例送醫後,應進行清潔消毒,負責環境清潔
消毒的人員需經過適當的訓練,且作業時應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六、暫停訓練及進行環境清潔消毒,學校訓練場所應至少暫停訓練3日,且
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重新展開訓練。
七、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之人員應進行居家隔離及採檢,其密切接觸者至少
應包含曾於確診者可傳染期內:
(一)於同一訓練場地(館)內人員。
(二)學校內相鄰場所之所有人員。
(三)其他經衛生主管機關疫情調查後匡列之人員。
八、若學校經衛生主管機關公布為有確診者足跡所涉及之高風險區域,則
應先全面暫停訓練,至學校完成環境清潔及消毒,且經衛生主管機關同
意後,方可重新展開訓練。
肆、經費來源:
相關之交通費、快篩試劑費用,由110年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計畫
(會計科目:CG0057)、109學年度中等學校足球聯賽補助計畫(會計科目:
E00013)、陳啟仁先生捐助足球隊訓練經費與獎助學金(會計科目:E00021)
支應。
伍、本計畫依據衛福部、教育部、花蓮縣政府之最新公告修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