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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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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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13021790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歡迎踴躍報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1月1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9801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於114年度規劃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所轄(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
三、 | 因應花蓮地區客語師資需求,114年3月15日(星期六)及10月18日(星期六)之「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請鼓勵學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
四、 | 旨揭各場次認證日期前本府將開設認證相關課程及研習,歡迎報名參加。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大專院校、本縣各公私立高中職、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客家事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