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馨文 電話:03-8462860#232 電子信箱:elsa0124@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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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3006041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函、教育部令、第四點修正規定 (376550000A_1130060411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060411_ATTACH2.pdf、376550000A_1130060411_ATTACH3.pdf) |
主旨: | 轉知「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第4 點附件,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 字第113540009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 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3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0097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廖科員,電話:(04)3706-1111。 |
正本: | 本縣各公私立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