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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獎助學金 | 2022-11-07 | 點閱數: 355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文憶
電話:8462860
 

受文者: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111021855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376550000A_111021855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10218557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請有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0月31日移署移字第11101214432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 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一)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寄至本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二)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 請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附設國小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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