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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獎助學金 | 2022-01-13 | 點閱數: 376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1110008668號
附件: 110學年度新住民與其子女培力及獎助勵學金計畫、申請表 (1110008668_ATTACH1.pdf 1110008668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請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2110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報名期間:預計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4日(星期一)止。
(二)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3,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 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彙辦,報名期間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111年2月8日(二)增加附件花蓮縣政府111年2月7日府教終字第111002347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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