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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管理員 - 人事室 | 2020-12-28 | 點閱數: 461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12月15日府人福字第1090250081B號函辦理。

二、花蓮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及退休人員,憑員工服務證或退休證至該商店消費享有優惠折扣,期限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三、旨揭特約商店適用館別為臺北館、日月潭儷山林會館、日月潭-月潭館、日月潭-日潭館、高雄哲園學產文教會館、墾丁儷山林會館、棲蘭山莊及明池山莊,各館聯絡資訊及優惠內容詳見合約書內容。

四、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網頁/特約商店。( http://www1.hl.gov.tw/insv/vip_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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